问答题

某铝业公司与某有色金属公司有交易往来,两个单位的业务人员关系非常熟悉。后有色金属公司总公司在A市召开一次系统业务会议,铝业公司与有色金属公司的经理均参加了这次会议,会后铝业公司经理王某委托有色金属公司的经理刘某,将盖有该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转交给铝业公司驻A市办事处的华某。刘某回去后,因故没有将合同书转交给华某。不久,C市某钢铁公司要求有色金属公司提供500吨铝铁,而有色金属公司并无这么多的库存,而且又正值铝铁生产供小于求的阶段,刘某为了转移风险,便指令本公司业务人员用铝业公司的空白合同书与钢铁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钢铁公司按合同货物总额的5%作为定金,将该款项汇人有色金属公司账户,再由有色金属公司将该款项转给铝业公司。合同签订后,钢铁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将货物总额5%的价款100万元作为定金汇人有色金属公司的账户。钢铁公司由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一直没有收到货物,便将铝业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公司双倍返还定金。不久有色金属公司就被申请破产。有色金属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该公司系一家老国有企业。清算组在对该企业财产进行处置时查明,该企业土地使用权为划拨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经评估后确认的价值为5000万元。该企业于破产宣告前两年与某银行签订一份为期3年的贷款合同,以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双方订立有书面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要求:请根据上述事实,分别回答如下问题: (1)铝业公司与钢铁公司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钢铁公司汇人有色金属公司账户上的100万元定金是否有权要求双倍返还 (3)铝业公司是否有义务向钢铁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本案如何处理 (4)某银行贷款是否属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是否能够优先得到清偿为什么如果该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应符合什么要求,在抵押土地使用权的什么范围内得以实现

【参考答案】

(1)铝业公司与钢铁公司订立的合同有效。因为该合同是由有色金属公司的经理指令本公司业务员,用盖有铝业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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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 试题

问答题
2002年5月,某纺织厂在搬迁厂房和办公场所时,不慎遗失一张某服装厂因购买该厂布料而向其签发的汇票,该汇票的出票日期为5月6日,金额为10万元,付款日期为5月31日。纺织厂发现该汇票丢失后,遂于5月8日立即向付款人提出挂失止付申请,付款人接受了该请求。后所遗失的汇票被张某拾得。5月10目张某伪刻一枚某纺织厂的财务专用章,加盖在背书人处,并将票据金额改写为15万元。随后,张某持该汇票及身份证到某商场购物,当场将该汇票背书给某商场。某商场收下支票后,第二天以背书的方式转让给某五金厂,用以支付欠该厂的货款。五金厂在5月22日向付款人请求承兑时,付款人予以承兑。但五金厂在该票据承兑后,因支付一笔材料款,又背书给某建材公司。此时建材公司发现该汇票已经过了付款日期,遂提出不能接受,但五金厂解释说该汇票已经承兑,付款人就应当付款。于是建材公司于6月11日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但遭到付款人的拒绝,理由是该汇票已经超过了提示付款期限。问:(1)张某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张某是否应承担票据责任请说明理由。(2)持票人建材公司是否享有票据权利,为什么在其票据付款请求权没有实现时,可以向哪些人进行追索,行使其票据权利如果付款人以及包括出票人在内的一切前手都是持票人的追索对象,被追索对象承担的票据责任是多少(3)如果持票人在5月20日请求付款人付款,付款人能否拒绝为什么(4)本案中某纺织厂的挂失止付措施为什么不能有效地防止票据权利被他人冒用如何防止该情形的发生如果纺织厂在票据遗失后提起诉讼,可以将准列为被告(5)如果某服装厂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依法受理,在此之前付款人已经向持票人付款,此时付款人可采取什么行为挽回损失
问答题
实行“优化资本结构”的某试点城市的一家国有企业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2000年8月20日受理破产申请,发现该企业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和解整顿失败。人民法院于2002年3月10日宣告该国有企业破产,成立清算小组,对该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形成清算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1)该企业的总资产变现价值共9000万元。其中:①长期投资价值700万元;②存货价值500万元;③运输设备价值300万元 ④传导设备价值600万元;⑤第一号房产 价值1200万元;⑦第三号房产价值1300万元;⑧第四号房产 价值900万元;⑨土地使用权价值2000万元。(2)该企业的总负债共1100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①欠工行借款本息共2100万元,以第一号房产作抵押;②欠农行借款本息共1400万元,以第二号房产作抵押;③欠建行借款本息共1100万元,欠市商业银行借款本息共400万元,均以第三号房产作抵押;对市商业银行借款的低押担保登记时间在先;④欠甲公司货款计2300万元,以第四号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作抵押;⑤欠乙公司货款计1350万元;⑥欠企业内部集资借款本金及按实际借款期和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共650万元;⑦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共380万元;欠交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共220万元;⑧欠交税款520万元,欠交税务机关税款100万元;⑨欠交工商管理机关罚款260万元;⑩欠丙公司货款计200万元。(3)A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破产企业的运输设备是临时借用本公司的资产,A公司有权收回。(4)清算组决定终止破产企业与B公司的合同,给B公司造成直接损失160万元,破产企业应对B公司赔偿。(5)根据国家安置企业职工的政策规定.,该企业共有300名职工需要安置。该企业所在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为0.8万元,平均基本生活费为0.5万元。(6)经查证对甲公司债权提供的担保合同是在2001年11月10日补签的,该项债权形成于2000年5月25日。(7)发生破产清算费用共70万元。另外:破产清算完毕后,清算组于2002年6月12日向乙公司发出催领通知,直到同年9月23日乙公司仍未领取应分回的财产;同时,c公司于9月28日准备聘请该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本公司经理,据知,该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有个人责任。要求:根据下列提供的条件,结合破产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该企业符合破产企业职安置的试点规定,则企业资产应如何清偿(2)职工安置支出金额为多少安置方案应经过哪些法律程序通过(3)取回权、别除权的金额分别为多少请说明理由。(4)完成职工安置和取回权、别除权后,剩余的破产财产为多少依法应如何分配每项分配的金是多少(5)破产债权是多少(6)乙公司可分回多少(7)乙公司逾期未取回的财产应如何处理(8)若破产企业的法人代表人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主要责任,则c公司的聘请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