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中方甲企业与外方乙企业经协商,拟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达成以下主要意向:
(1)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为38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其中外方出资102万美元,占总股本的51%,中方出资98万美元,占总股本的49%。
(2)中方拟以其经依法评估和有关机关确认的机器设备、厂房、办公楼、有偿获得的场地使用权和部分现金出资(其中办公楼已为下属企业贷款而作抵押),外方拟以机器设备和部分现金出资。
(3)从合营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合营双方分别分两期缴付出资,其中:中方第一期出资为前述固定资产和场地使用权,折合70万美元,在3个月内缴付,第二期出资为现金28万美元,在6个月内缴付。外方第一期出资为现金12万美元,在3个月内缴付,第二期出资为机器设备,折合90万美元,在6个月内缴付。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是否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3)合营各方分期认缴出资的安排是否妥当

【参考答案】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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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8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08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 2008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双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 2008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 2008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08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 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08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1.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李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并说明理由。 (2)董事陈某是否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3)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股东郑某是否可以于2008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