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综合楼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标,某招标人参加了投标,并以3600万元人民币中标,其中暂列金额为120万元。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发承包双方用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EF-2007-0203)签订了合同。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没有约定工程变更价款的方式,但约定了本工程单价包干方式,且仅只有钢材、水泥市场信息价格超过投标报价时的信息价格的10%以上时才能调整,并约定了调整方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现了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文件中存在一些问题,简述如下: 
(1)投标文件中,将工程量清单中010403002001项现浇矩形梁的工程量12000m³误以1200m³的工程量报价。 
(2)经与图纸核实,工程量清单中,漏算了十二层柱的C25砼的工程量计50m³,全部的屋面防水1200㎡。经查,十二层柱的砼的各种参数与第十一层相同。 
(3)投标文件中,外墙干挂石材的价格为140元/㎡。在投标期间,同类石材的价格为200元/㎡,在施工过程中,该石材略有上升,承包人在与发包人交涉过程中,发包人口头承诺可以调价。最终承包人以220元/㎡购得该石材。 
问题: 
 

如何处理投标人将工程量清单中的12000m³现浇混泥土的工程量按1200m³工程量报价的问题,怎么算综合单价。

【参考答案】

投标人没有按工程清单的工程量报价,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在保持投标总价不变的情况下,按12000m³除以清单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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