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该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一批,原材料价款60万元,加工费用16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1万元,材料已经加工完毕并验收入库,加工费用、增值税以及消费税都已经支付。 (1)假设委托方收回加工材料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假设委托方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要求: 编制这两种情况下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分录中的金额单位为万元)

【参考答案】

(1)委托方收回加工材料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①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60  贷:原材料 60②支付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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