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度账面记载注册资本10000万元、员工1000人(其中医务人员10人、在建工程人员5人)。当年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化妆品2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化妆品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万元、增值税额510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100万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普通发票;
(2)生产领用外购化妆品3000万元,生产成套化妆品、批发销售成套化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8000万元;零售成套化妆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0万元;
(3)7月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的外购化妆品3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10月取得保险公司赔款5万元;
(4)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85万元,联营企业适用税率为15%;
(5)当年企业发生的销售成本5000万元;
(6)发生产品销售费用93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50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140万元;
(7)发生管理费用94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130万元、技术开发费300万元(上年发生技术开发费250万元);
(8)发生财务费用700万元,其中向其相关联的企业借款支付的利息费用500万元,已知向其相关联的企业借款的年利息率为6%,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为5%;
(9)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和按工资总额提取的职32212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共计1500万元。
(注:适用消费税税率30%;当地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分别计算该企业2005年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计算该企业2005年实现的销售收入总和;
(3)计算企业纳税调整前的所得;
(4)计算企业所得税广告费用调整额;
(5)计算企业所得税业务宣传费调整额;
(6)计算企业所得税业务招待费调整额;
(7)计算企业所得税财务费用调整额;
(8)计算企业所得税工资、工资附加“三费”标准及调整金额;
(9)计算该企业200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

(1)应纳的消费税=[8000+2340÷(1+17%)]× 30%-3000× 30%=3000-900=2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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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设在经济特区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先进技术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中方与外方的资本比例为6:4),经营期限15年。1996年7月投产,1996~2004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年度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获利情况 50 -30 +20 -30 70 60 100 120 150 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企业所得税税率15%(本题不考虑地方所得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将执行税收优惠的时间从1997年起计算。2001年以后该企业被继续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 2005年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 (2)全年应扣除的销售(经营)成本4800万元,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费30万元,新产品技术开发费70万元(2004年新产品技术开发费为50万元),已据实扣除; (3)向关联企业借款2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6个月,利率6%(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5%),利息费用60万元已扣除; (4)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发生的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5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 (5)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2005年应分得的税后利润的80%,用于再投资增加本企业的注册资本金(经营期限10年)。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1996~2004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和; (2)计算2005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交际应酬费; (3)计算2005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新产品技术开发费(含加扣部分); (4)计算2005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利息费用; (5)计算2005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 (6)计算2005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7)计算外国投资者再投资应退回的企业所得税(退税比例40%)。
问答题
甲企业是一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的货物既有内销,也有外销。2005年6月份有未抵扣完的增值税6万元,7月份、8月份业务如下: 7月份业务: (1)从国内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30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2)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免税料件,关税完税价格150万元,进口关税15万元,料已入库。 (3)本月申报抵扣的购货运输费共4万元。 (4)国内销售货物180万元(不含税),另收取装卸运输费2万元。 (5)出口自产A产品,出口离岸价200万元,退税率为13%,征税率17%;从国内购入与 A产品配套的B产品,取得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8万元,后直接出口,出口离岸价格为24万元,其出口退税率为11%。 8月份业务: (1)从国内购进原材料,取得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10万元,增值税35.7万元,有10%在运输途中毁损,已取得了有关部门的全部赔偿。 (2)国内销售自产货物1000件,每件不含税价1200元,将50件同样货物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设施。 (3)出口A产品的离岸价格为140万元;并将一批委托加工收回的与A产品名称相同,并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出口给国外同一买方,出口离岸价为38万元。 (4)7月出口的与自产A产品配套的B产品,由于没有相关电子数据和纸质报关单,未通过主管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的退税核准。 要求: (1)计算甲公司7月份业务的应纳或应退增值税。 (2)计算甲公司8月份业务的应纳或应退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