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中南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购进生产经营用动产相关的增值税额可以抵扣,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中南公司2011年至2014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
    (1)2011年11月1日,中南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以自营方式建造一条生产线。购入工程物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发生保险费50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物资已经入库。
    (2)2011年11月15日,中南公司开始以自营方式建造该生产线。工程领用工程物资1900万元。安装期间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50万元,发生安装工人工资105.6万元,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该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工程建造过程中,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部分毁损,该部分工程实际成本为7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问题),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应从保险公司收取赔偿款15万元,该赔偿款尚未收到。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进行试运转,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实际成本为30万元。未对该批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工程试运转生产的产品完工转为库存商品,该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不含增值税)为60万元。
    (3)2011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日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250.6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4)2012年12月31日,中南公司在对该生产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中南公司预计该生产线在未来4年内每年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0万元、25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2017年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该生产线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形成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300万元;假定按照5%的折现率和相应期间的时间价值系数计算该生产线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该生产线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200万元。
    计提减值准备以后,该生产线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9.15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已知部分时间价值系数如下。
  1年 2年 3年 4年 5年
5%的复利现值系数 0.9524 0.9070 0.8638 0.8227 0.7835
    (5)2013年6月30日,中南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对该生产线进行改良。当日,该生产线停止使用,开始进行改良。在改良过程中,中南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总价款330.85万元。
    (6)2013年9月20日,改良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于当日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11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未发生减值。
    (7)2014年3月31日,中南公司与丁公司达成协议,将该固定资产出售给丁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14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预计处置费用为7.5万元。
    (8)2014年6月30日,中南公司与丁公司办理完毕财产移交手续,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收到款项1638万元,另发生清理费用为7.5万元。全部款项通过银行收付。
    要求:   根据资料(4)判断该固定资产是否减值,并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参考答案】

2012年12月31日:
①2012年折旧额=(2050.6-250.6)/6=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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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海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公司”)系境内上市公司,该公司一直采用多元化经营战略,经营各种产品和服务。该公司2014年度的一些交易和事项按以下所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后的利润总额为30000万元。XYZ会计师事务所受托对海洋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海洋公司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异议。 (1)2012年6月5日,海洋公司与D公司、某信用社签订贷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D公司自该信用社取得2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4%,期限为2年;贷款到期,如果D公司无力以货币资金偿付,可先以拥有的部分房产偿付,不足部分由海洋公司代为偿还。2014年6月4日,该项贷款到期,但D公司由于严重违规经营已被有关部门查封,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态,濒临破产,无法向信用社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为此,信用社要求海洋公司履行担保责任。海洋公司认为,其担保责任仅限于D公司以房产偿付后的剩余部分,在D公司没有先偿付的情况下,不应履行担保责任。 2014年8月8日,信用社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洋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代D公司偿付贷款本金和贷款期间的利息共计2160万元。海洋公司咨询法律顾问后认为,法院很可能判定本公司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在扣除D公司相应房产的价值后,预计赔偿金额为1400万元。至海洋公司2014年年报批准对外报出时,当地人民法院对信用社提起的诉讼尚未作出判决。海洋公司就上述事项仅在2014年年报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披露。 (2)2013年1月1日,针对其经营的各类产品,海洋公司董事会批准了管理层提出的客户忠诚度计划。该客户忠诚度计划为:办理积分卡的客户在海洋公司消费一定金额时,海洋公司向其授予奖励积分,客户可以使用奖励积分(每一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0.01元)购买海洋公司经营的任何一种商品;奖励积分自授予之日起3年内有效,过期作废。2013年度,海洋公司销售各类商品的价税合计金额为100000万元(不包括客户使用奖励积分购买的商品),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共计100000万分,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共计50000万分。2013年末,海洋公司估计2013年度授予的奖励积分将有80%被使用。不考虑相关税费。海洋公司就上述客户使用奖励积分的事项在2013年确认了收入500万元。 2014年度,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共计13000万分。2014年末管理层对积分使用率作了重新预计,预计2013年度授予的奖励积分共有70%将会被使用。海洋公司就上述客户奖励积分事项在2014年确认收入130万元。 (3)2014年初海洋公司采用“BOT”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决定投资兴建B污水处理厂。海洋公司预计2015年底完工,2016年1月开始运行生产。假定该厂总规模为月处理污水500万吨,并生产中水每月400万吨(中水是指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该厂建设总投资5400万元,B污水处理厂工程由海洋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特许经营期为20年,假定特许经营权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经营期间,当地政府按处理每吨污水付给1元运营费,特许经营期满后,该污水厂将无偿地移交给政府。 2014年建造期,海洋公司实际发生合同费用3240万元,预计完成该项目还将发生成本2160万元。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不考虑相关税费。海洋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14年确认收入3240万元,结转成本3240万元。 (4)2014年11月20日,海洋公司与W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海洋公司于12月1日向W企业销售D电子设备1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40万元,每台销售成本为30万元。同时又与W企业就该D电子设备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规定,海洋公司应在2015年3月31日以每台42万元的价格将D电子设备全部购回。海洋公司已于12月1日收到D电子设备的销售价款并发出该批商品;海洋公司在2014年度已按每台40万元的销售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并相应结转了成本。 (5)2014年11月20日,海洋公司与G公司合作生产销售N设备,G公司提供专利技术,海洋公司提供厂房及机器设备,N设备研发和制造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和人工费用由海洋公司和G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各自承担,海洋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运作,但N设备研发、制造及销售过程中的重大决策由海洋公司和G公司共同决定。N设备由海洋公司统一销售,销售后海洋公司需按销售收入的30%支付给G公司,当年,N设备共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 海洋公司的会计处理:2014年确认了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并将支付给G公司的600万元作为生产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资料:假定上述事项(1)~(5)中不涉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要求:分析、判断海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上述事项(1)~(5)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并编制相应的调整分录(不需编制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的分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