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人民法院开始对民事裁判文书进行改革,在判决书的末尾增设“法条原文”、“告知申请执行权”等附件;在赡养、抚养、离婚等民事案件的判决书后,办案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以通俗易懂、富有人情味的“法官后语”,从伦理、道德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点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另有南方一县人民法院则尝试将合议庭成员评议案件的不同意见一并写入判决书,北方一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对案件作出判决后,也“心绪难平、言辞恳切”地书写了一段判后语,使得当事人“相逢一笑泯恩仇”。
判决书到底应当怎样写?从法理学角度,谈谈你对各地法院的做法有何认识。
【参考答案】
这些法院在判决书方面的做法值得肯定。(1)判决书是审判活动结束后,法官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的对事实的认定、对法律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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