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关某是个体工商户。2010年11月5日,县工商局突然以关某进行偷税、漏税、收售假冒伪劣产品为由,吊销了关某的营业执照,并在当日给关某送达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上日期是10月10日。11月12日,关某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以超过复议期限为由不予受理。
请问:市工商局的做法正确吗

【参考答案】

市工商局的做法是错误的。公民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县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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