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2007年8月,甲(国有企业)、乙(私营企业)、丙(自然人)决定共同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的内容有:(1)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2)三方共同约定,甲以现金50万元、厂房设备折价35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80万元、非专利技术(非高新技术)折价220万元出资;丙以现金30万元、注册商标折价70万元出资。(3)公司名称拟定为丁(实业)集团公司。2008年5月,发起人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被指出了存在的不妥之处。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不得低于( )万元人民币。
A.100
B.500
C.1000
D.3000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上一题
目录
下一题>
热门
试题
单项选择题
假设甲、乙、丙、丁四人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后,由于经营不善,股份有限公司很快被宣告破产,并且对外欠巨额债务,那么,甲、乙、丙、丁四人需承担的责任是( )。
A.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D.根据四人在章程里面约定的数额承担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单项选择题
甲乙对合伙制企业的债务( )。
A.不负责任
B.负连带责任
C.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D.按照出资比例对外承担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相关试题
合伙制企业的缺点体现在( )。
关于合伙制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