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货物,合同规定货物不含增值税买价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乙公司按期供应货物后.甲公司选择了以下几种付款方式;并由此引出系列矛盾: (1)甲公司开f1J面值180万元的转账支票,注明出票日期为2005年3月11日,并在支票备注栏注明“3月25日付款”字样。收款人名称授权乙公司补充。并由A公司在支票上注明“保证”字样和A公司的签章。乙公司收到支票后,义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背书人签章,被背书人名称等记载事项齐全。B公司于3月25日向银行提示付款,开户银行作退票处理,拒绝付款。B公司认为银行退票理由不充分,本人是在注明的付款日提示付款的,银行应赔偿损失;同时,B向所有前手发出追索通知,要求甲、乙、A承担票据责任。①甲认为.本公司出纳是在酒醉的情况下开出的转账支票,并由财务科科长加盖预留银行的印章,当时出纳的行为无效,故该票据行为无效。②A认为由于票据行为无效,故自己的保证行为也无效,不承担保证行为。③乙认为持票人B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才提示付款,被银行拒付后,丧失了对乙公司追索权,因此,乙不承担责任。 (2)甲公司申请开户银行的同意,于2005年3月12日开出面值5万元的银行本票,并在银行本票中注明若甲公司在银行的存款不足5万元时,银行有权拒绝付款。乙公司收到本票后,义用该票据为自己所欠C公司的5万元货款设定质押担保,并在本票上注明“质押”字样。但由于当时乙公司管印章的人不在,乙公司未在该票据上签章。收款期满后,乙公司未能偿还所欠C公司的款项,C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合法取得票据权利,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予以拒绝。 (3)剩余400万元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甲公司申请,开户银行于2005年3月10日出票,3个月到期的面值4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只注明“汇票”字样,而未具体为“银行承兑汇票”,并由D、E二人单独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提供保证。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有乙公司的签章,但未注明被背书人名称,丙公司取得票据后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补充记载自己的名称后,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2005年3月29日,丁公司向银行提示承兑,银行在汇票正面注明“若甲公司在银行账户的存款充足则到期后全部支付”字样,并加盖银行印章。①丁公司拿回银行退回的承兑的汇票后义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刘某个人,此时票面金额被丁公司改为500万元,刘某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李某,委托李某代为收款,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李某到期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拒绝。②李某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丙公司以票据变造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③李某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乙公司认为当初背书转让时,被背书人名称事由丙公司自己补记的,行为无效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④李某要求保证人承担票据责任,D、E二人予以拒绝。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分析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①B公司3月25日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拒绝支付转账支票款项,是否合法②甲公司认为出纳开出转账支票的行为无效,故票据无效是否成立③A拒绝承担支票保证责任,理由是否成立④乙公司拒绝承担支票的责任,理由是否成立 (2)根据本题要点所述内容,分析回答下列问题①银行拒绝向c公司支付本票款项,行为是否合法②乙公司的本票出质行为是否有效(3)根据本题要点(3)所述内容,分析回答下列问题①银行开出汇票时,只注明“汇票”字样,该票据是否有效②D、E二人是否应承担票据保证责任③丁公司的票据背书转让行为是否有效④乙、丙拒绝承担责任,理由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1)①银行拒绝支付支票款项行为合法。因为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10天。B公司提示付款的时间超过了10天的最长期限......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热门 试题

问答题
2005年1月1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A公司)就一商品楼开发项目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1)由B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建该商品楼开发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2)建设工程价款为8000万元,A公司应当在2005年4月1日竣工之日支付全部工程价款;(3)由B公司为该建设工程垫资3000万元,垫资利息为年利率8%(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2005年1月10日,经A公司同意,B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转包给c公司。2005年2月1日,A公司与甲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向甲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同时约定将在建的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A公司与甲银行共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5年4月1日,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给A公司,但A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005年9月10日,B公司以A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主张对该商品楼拍卖受偿。甲银行因A公司逾期未还借款也于2005年9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A公司的商品楼主张抵押权。人民法院在调查取证中发现:(1)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超越了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但在2005年4月1日前取得了相应资质等级;(2)A、B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标的额为8000万元,但双方事后另行订立的合同标的额为’7000万元;(3)c公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4)A公司与王某于2005年3月1日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条件。3月10日,王某向A公司交付了全部购房款200万元,A公司亦接受,但双方当事人一直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5)A、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对欠付的工程价款是否支付利息未进行约定。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2)该建设工程合同的工程价款应当如何结算并说明理由。(3)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4)A公司在向B公司支付垫资利息时,其计算标准是多少并说明理由。(5)A公司以在建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6)在B公司与甲银行均要求对该商品楼行使受偿权利的情况下,谁的受偿权利更为优先并说明理由。(7)B公司于9月10日对A公司提起诉讼,其优先权是否消灭并说明理由。(8)A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9)B公司在行使优先权时能否对抗买房人王某并说明理由。(10)A公司对欠付B公司的工程价款是否应支付利息如果需要支付利息,从何日开始计算,其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问答题
2001年7月1日,A公司与B银行签订了500万元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途为建造一套大型的流水线。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限为2001年7月1日--2002年12月31日,但双方并未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根据B银行的要求,c公司作为A公司的保证人与B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C公司为连带保证人,但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问。2001年9月1日,A公司与B银行经协商,将借款数额由5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同时将还款期限变更为2003年3月30日,仍然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但双方变更借款合同未征得C公司的书面同意。2001年12月3l日A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后经银行查明,A公司准备将该批借款全部用于购建集体福利设施,银行要求企业立即改正,企业出于无奈只好放弃建造福利设施,重新构建流水线。另外,银行要求A公司每季度支付利息,A公司认为合同没有约定借款利息支付期限,因此可以在借款本金到期时一并支付,双方经过协商仍不能确定借款利息支付期限。2003年4月1日,A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借款,B银行于2003年4月10日书面通知A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当日遭到A公司的拒绝。2003年7月15 日,B银行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遭到c公司的拒绝。B银行经调查得知,A公司怠于行使对D公司的到期债权1000万元.B银行于2003年8月10日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定由D公司向B银行支付1000万元。A公司的债权人E银行得知后,向B银行提出按照各自的债权比例分配D公司偿还的1000万元,遭到B银行的拒绝。要求: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合同法解释》、《担保法解释》等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2001年12月31日A公司没有向银行提供会汁报表等资料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2)针对企业改变借款用途.银行要求立即改正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企业不改正,银行可以采取何种措施(3)对于变更后的合同,借款利息应该如何支付并说明理由。(4)B银行如对A公司提起诉讼,其具体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什么并说明理由。(5)C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6)E银行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