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5年4月13日上午,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余祥林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再审。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庭确认原审判决认定的余祥林杀妻事实失实,余祥林被当庭宣告无罪,立即释放。
余祥林原系京山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队员,1998年6月15日,因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被京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庭审开始后,法官首先宣读了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荆刑再终字第2号刑事裁定书和(2005)荆刑监字第9号再审决定书,接着就本案的焦点问题即原审被告人余祥林故意杀人一案的被害人张在玉是否被杀害进行了举证和质证。由于张在玉在离家出走11年后又回到了家中,经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DNA鉴定,证实其为原审判决认定的被害人张在玉本人。故原审中检察机关指控余祥林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能成立。法庭经短暂休庭后,当庭宣判原审被告人余祥林无罪。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我国人民法院采用什么样的组织系统

【参考答案】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组织法》具体规定了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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