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国有建材企业(一般纳税人),2006年会计资料反映的业务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360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140万元。
(2)以自产建材向一联营企业投资,成本价格80万元,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100万元,
企业已按税法缴纳厂增值税。
(3)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未完工程利息40万元,向非金融机构借款60万元,利率同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4)管理费用54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30万元;进行股份制改造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咨询费50万元;职工宿舍(已出售)维修费8万元。
(5)销售费用300万元,包括销售部门办公费及运输费100万元,广告费180万元。
(6)营业外收入35万元,另有保险公司无赔款优待款2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
(7)营业外支出160万元(包括向红十字事业捐款30万元,未包括购人材料意外毁损10万元,已批准结转作为损失。)
(8)尚有2000年尚未弥补的亏损10万元,2001年尚未弥补的亏损80万元。
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5000-3600-140-540-300-200+35-160-10-80=5 (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5×27%=1.35(万元)
请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分析企业计算所得税的错误之处,并正确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税额。

【参考答案】

(1)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存在以下问题:
①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看作以公允价值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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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企业是一家位于某市市区的国有工业企业。2004年1月,税务机关对该企业2003年房产税纳税情况进行稽查,获得如下资料: (1)该企业2003年初固定资产账面显示,所有房屋及建筑物原价5 000万元。其中,管理部门及生产用房4幢,原值3 700万元;企业内部自办的幼儿园用房原值200万元、医务室用房原值300万元;围墙原值50万元;其余闲置用房4座,原值分别为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 (2)2003年2月20日,对自行建成的一座生产车间办理竣丁决算,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原值200万元。同年3月5日,企业因资金紧张,将这座车间抵押给工商银行取得贷款80万元,抵押期间房屋仍由企业使用。 (3)2003年4月30日,将原值为200万元的闲置用房向B企业投资,协议规定,A企业每月向B企业收取固定收入2万元,B企业的经营盈亏情况与A企业无关。当年收益16万元。 (4)2003年5月7日,将原值为100万元的闲置房产出典给某金融机构,获得资金50万元,出典期间房屋空置。 (5)2003年7月7日,将原值为150万元的闲置房产转让给C企业,转让价100万元。支付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金及费用10万元,账面显示该房产已提折旧40万元。 (6)2003年9月3日,将原值为300万元的房产融资租赁给D企业,租期从2003年10月 1日到2008年9月30日,共5年,每年收取租金80万元,租金于每期期初支付。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租赁期内的房产税由出租方缴纳。 该省规定,确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率为30%。 要求:根据税法规定,分析并计算该企业2003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