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姜大山诉养女姜桂玲解除收养关系一案,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并责令姜桂玲限期搬出姜大山住房。姜桂玲逾期不搬,姜大山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下列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无须裁定中止执行 ( )
A.姜桂玲在外工作未归的
B.姜大山的弟弟姜小山对该房提出执行异议的
C.姜桂玲死亡,待其子表示是否继承的
D.姜大山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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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单项选择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情形不必然引起必要共同诉讼( )
A.个体工商户崔某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顾客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B.歌星王某认为晚报上刊登的一篇其记者李某撰写的报道诋毁了其名誉权,以晚报和李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消除影响
C.甲公司擅自使用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注册的商标,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D.甲、乙、丙以个人合伙开了一家佳美装修队,在尚未登记注册时便承揽了丙的室内装修业务,后丙因装修问题与佳美装修队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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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2008年某日,司机范某装载一车木材路经宝丰村时,不慎挂断了横跨马路的照明电线,且未作任何处理。事后,村民赵某路过断线处,碰触到落地的电线,导致其当场触电死亡。该线路由宝丰村委会在1996年出钱架设,线路与地面垂直距离偏低,未达到农村低压电技术规程的架设标准,产权也归属该村委会。漏电保护器与电表则由供电公司安装,该公司负有对线路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义务,且漏电保护器在事故前已丢失。现因赔偿问题,死者家属将范某、宝丰村委会、供电公司作为被告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处理,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范某、宝丰村委会、供电公司虽无共同的意思联络,但在行为上具有关联共同性,属共同侵权,三被告对赵某的死亡应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B.范某、宝丰村委会、供电公司既无共同的意思联络,又不具有行为上的同时性,三者的行为只是间接结合在一起,才发生了同一损害结果,不属于共同侵权,应各自承担责任
C.范某挂断电线,未作处理导致赵某触电,线路的产权归宝丰村委会,二者构成共同侵权,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赵某触电是由于范某挂断电线所致,应当由范某单独承担对赵某的赔偿责任,宝丰村委会、供电公司无过错,不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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