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该工程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合同工期6个月。合同中规定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6号文)中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计价和结算。其他费用参数取值如下:零星工程费占直接工程费的5%,措施费为直接工程费的5%,间接费为直接费的10%,利润按直接费和间接费的8%取费,税金按规定计算,税率为3.41%。其中直接工程费为133元/m3。合同中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业主从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除保修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对超过10%以上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中的间接费和利润进行调价,调价系数分别为0.9和0.8;
(4)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
(5)工程预付款从承包商获得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量如表所示。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量
月份 1 2 3 4 5 6
完成工程量/m3 800 1000 1200 1200 1200 500
累计完成工程量/m3 800 1800 3000 4200 5400 5900
每月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

【参考答案】

第1个月工程量价款:800×180=144000元=14.4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1440×0.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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