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李某于2000年2月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承包期限为30年。2005年3月,李某在县城附近的一个小镇上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根据政府的相关规定把一家四口转为了非农业户口,但仍按原土地承包合同履行义务,一边种田,一边经商。对此,村委会却有不同看法,认为李某全家人转为非农业户口后,其所承包的土地应由村委会收回。请问:村委会的说法对吗李某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村委会的说法是片面的,也是不对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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