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有学者提出: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特殊地位,按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触。因此宪法不是一个“法律部门”,而是在各个具体法律部门之上的根本大法。 请运用法理学知识对此观点作出分析。
【参考答案】
答案要点: (1)法律部门和法律渊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主要用于认识一国各种法律规范之间在调整范围和调整方式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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