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乙两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12月初,甲公司库存C材料1000公斤,实际成本为17.5万元。甲公司材料发出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2008年12月甲公司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1)以银行存款购入C材料5000公斤,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90.5万元,增值税15.385万元。材料于采购当日全部运回验收入库。
  (2)按照与乙公司达成的将C材料深加工为更高级B材料的委托加工协议,向乙公司发出C材料4000公斤。
  (3)以银行存款向乙公司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6万元,增值税6.12万元,消费税12万元。 B材料完成加工后将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应税消费品。
  (4)B材料加工完成后运回,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运杂费0.2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扣除因素。
  (5)将运回的B材料全部验收入库,入库数量为3000公斤。
  [要求](1)编制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C材料的会计分录并列示有关计算过程。
  (2)编制甲公司支付委托加工物资加工税费和运杂费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将加工完成的B材料验收入库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1.单位:万元
  (1)发出C材料的单位成本=(17.5+90.5)÷(1000+5000)=0.0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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