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上市公司20×7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5%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有关事项如下: (1)由于技术进步的原因,A上市公司某生产线20×7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 60 000元,同时使用年限改为3年,但预计净残值保持不变。该套设备系20×5年12月25日购入并投入使用,原价为1 0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0 000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税法规定,该生产线的使用年限为5年,并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不允许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20×7年年底,A上市公司发现以下差错: ①20×7年12月1日购入的一项专利权,价款600 000元,会计和税法规定的摊销期均为10年,但20x7年未予摊销。 ②20×6年12月31日销售的一批产品,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已经确认销售收入 600 000元,但销售成本500 000元尚未结转,在计算20×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也未扣除该项销售成本。假设不考虑增值税因素。 要求: (1)计算20×7年该生产线应计提的折旧额,以及该会计估计变更对20×7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编制上述前期差错更正相关的会计分录(不考虑所做分录对所得税、期末结转损益类科目的影响。涉及应交税费的,应写出明细科目)

【参考答案】

(1)计提的减值准备=60 000(元) 原年折旧额=(1 010 000-10 000)÷5=200 000(元) 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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