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1]
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公司股东会于2008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在没有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施分红决议。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丁未作答复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并说明理由。
(2)乙、丙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属实,应当如何处理
(4)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丁未做答复视为同意转让。根据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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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3] 2007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10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甲公司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2000万元。其中包括: (1)已作为丁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的财产价值为250万元; (2)管理人发现甲公司于2006年11月1日无偿转让140万元的财产,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并于2007年10月1日将该财产全部追回; (3)甲公司综合办公楼价值800万元,已用于对所欠乙企业500万元货款的抵押担保,该抵押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货款尚未支付。 2.欠发职工工资200万元、欠交税款100万元;管理人于7月15日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所签的一份买卖合同,给丙公司造成了120万元的经济损失。 3.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40万元。 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 (2)对甲公司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3)丙公司是否可以就其120万元的经济损失申报债权并说明理由。 (4)如果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丁银行、乙企业均不放弃优先受偿权,在债权人会议上就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是否享有表决权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体的具体数字,简述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6)如果丙公司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其破产财产分配额,其分配额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