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5年1月1日,张某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名称为张记鲜花店。2015年2月1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张某依法签发营业执照。2015年2月2日,张某聘用李某负责张记鲜花店的事务管理,并书面约定,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业务均须取得张某同意后方可执行。2015年2月13日,情人节临近,李某未经张某同意,与善意第三人王某签订1万元的买卖合同。张某知道后以李某超出授权范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王某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入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为由主张合同有效。
要求: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该个人独资企业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该个人独资企业2015年2月1日成立。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