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清河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未分配利润年初贷方余额100万元,每年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得税税率为25%,2008年至2010年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08年实现净利润20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宣告派发现金股利150万元; (2)2009年发生亏损500万元; (3)2010年实现利润总额600万元。(假设2010年盈余公积在2011年初计提,2010年末未计提,也未发放现金股利。) 要求: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计算2010年应交的所得税;

【参考答案】

2010年应交所得税=(600-500)×2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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