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企业2009年境内所得100万元人民币,来自甲国经营所得折合人民币14万元(税后)、特许权所得折合人民币5万元(税前)。甲国政府对其经营所得征税折合人民币6万元,对其特许权征税折合人民币1万元。
该企业2010年境内所得80万元,来自甲国特许权所得折合人民币16万元(税后),2010年甲国政府对其使用20%税率征税。
要求计算:
2010年在我国汇总缴纳所得税。
【参考答案】
2010年在我国汇总缴纳所得税=100×25%-4.75=2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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