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县政府为了组建农林场,向该县六个村委会征用了600亩耕地,并支付了一定的补偿金。该农林场是集体所有制经济性质,后因经营不善,农林场解体。六个村的村民希望县政府归还土地。县政府不同意归还,将土地承包给个人。 请结合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分析县政府的行为。

【参考答案】

县政府的行为不合法。 (1)土地征用与土地征收不同。县政府的征用是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集体土地使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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