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一)
根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1-2000-0208),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重力坝第Ⅱ标段混凝土浇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有如下约定。
(1) 合同中混凝土工程量为20万米,单价为300元/m,合同工期10个月。
(2) 工程开工前,按合同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自开工后的第1个月起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20%逐月扣回,扣完为止。
(3) 保留金从开工后第1个月起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5%逐月扣留;
(4) 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5%时,对超过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施工期各月计划工程量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如表8-1所示(单位:万米)。
表8-1 施工期各月计划工程量和实际完成工程量表
时间(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计划工程量
1.5
1.5
2.0
2.0
2.0
3.0
3.0
2.0
2.0
1.0
实际完成工程量
1.5
1.5
2.5
2.5
3.0
3.5
3.5
3.0
2.0
1.0
[问题]
计算第5个月的工程进度款、预付款扣回额、保留金扣留额、发包人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单位:万元,有小数点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参考答案】

第5个月的工程进度款、预付款扣回额、保留金扣留额、发包人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
(1) 工程进度款额: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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