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公司2007年6月发生下列事项: (1)销售A产品1000件,单价600元,并据此计算销售收入和申报纳税,经查明单价明显低于同类产品售价,公司称低价销售是公司制定的营销策略。 (2)该公司于同年7月3日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同时口头告知,公司税务登记证正本已于同年6月8日遗失,要求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证。 要求: (1)分析对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应如何确定应纳税额? (2)分该公司对遗失税务登记证的处理是否正确,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