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二)N县人民法院1999提10月受理一起承包土地纠纷案,案情如下: 原告:金秀云,女,35岁,农民。 金田田,女,7岁,系金秀云之女,由金秀云作其法定代理人。 被告:N县T镇李家坪村6组。 原告金秀云离婚后,于1993年11月经人介绍,带其女金田田与T镇李家坪村6组村民王善民结婚。此后在1994年9月实行土地延长承包期限时,原告金秀云、金田田和王善民父子俩共四人,承包了被告李家坪村6组一块约0.8亩的水面、1.63亩水田及0.21亩旱地。根据发包方李家坪村第6组与在包方王善民等签定的集体土地承包合同,T镇人民政府向该户填发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证》,其经营权受国家保护。 1998年2月,原告金秀云与王善民离婚。离婚时双方协议,将1.63亩水田由金秀云母女负责耕种并承担农业税;0.8亩水面和0.21旱地由王善民父子负责承包经营。此后,金秀云因外出做生意,将其承包经营的1.63亩水田,转由其妹夫胡月明代耕。 1999年5月8日,被告的代表人以收回外出人员的责任田为由召集本组人员,将原告已插好秧的1.63亩水田中的秧苗,赶牛用耙耙掉。原告据此向N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被告李家坪村6组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耙掉其耕种的1.63亩水田上的秧苗,造成1200斤的稻谷损失,要求被告赔偿。 被告李家坪村6组答辩称:原告金秀云已与我组村民王善民离婚,现又不在我组居住。王善民将我组的地送给原告,我们坚决不同意,一定要收回。我们是将自己地里的秧苗耙掉,不构成侵权,不负有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发生土地承包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 )方式解决。
A.协商
B.调解
C.仲载
D.武力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上一题
目录
下一题>
热门
试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经济效果与经济效益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经济效益是指经济效果的社会有效性的价值体现,经济效益是经济效果的基础
B.经济效果与经济效益的区别在于,经济效果是一个绝对值,经济效益是一个相对值
C.经济效果的实质是经济效率,经济效益的实质是盈利
D.经济效益直观,但经济效果比经济效益更能揭示出投入和产出间的内在联系,具有可比性
E.经济效果与经济效益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反映所得与所费的关系,都是讲求社会劳动时间的节约
点击查看答案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项目评估与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项目评估是可行性研究的基础
B.两者分属不同的管理周期
C.可行性研究是项目评估的基础
D.两者属于同一个管理周期
E.两项工作可由同一单位从事
点击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该企业2006年5月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为...
根据本案性质和有关法律依据,正确的审理认...
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售该设备时,应当通过 固...
在大多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妇女离婚...
该企业2006年3月新发行投票的资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