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为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16年进行了如下金融资产转移业务:(1)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笔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由甲公司将其账面余额为5000万元、已计提3000万元坏账准备的组合应收账款出售给A公司,售价为3000万元。双方约定,由甲公司为该应收账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200万元,实际应收账款损失超过担保金额的部分由A公司承担。转移日,该笔应收账款(包括担保)的公允价值为2800万元,其中,担保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甲公司没有保留对该应收账款的管理服务权,但约定A公司不能随意出售该应收账款。(2)甲公司持有一笔账面价值为1020万元的长期债券投资,该债券在公开市场不能交易且不易获得,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16年7月1日,甲公司以1000万元价款将该笔债券出售给B公司,同时与B公司签订一项看涨期权合约,行权日为2×17年12月31日,行权价为1050万元,已知出售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040万元。假定行权日该债券的摊余成本为1060万元。(3)2×16年8月30日,甲公司向C公司出售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投资初始入账价值800万元,转让日的公允价值为970万元,获得价款1020万元,但是双方签订了一项看跌期权协议,约定在两年内,当该资产公允价值低于960万元时,C公司能够以960万元返售给甲公司,且C公司没有出售该项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甲公司没有放弃对该资产的控制。2×16年12月31日,市场上同类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40万元。其他资料:甲公司的应收账款以及债券投资均不存在活跃市场。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 根据资料(2),判断甲公司是否应该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说明理由,并简述自出售至行权日之间的账务处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甲公司不应该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理由:看涨期权的存在,意味着甲公司收取债券未来现金流量(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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