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企业位于大连,在上海有一个分支机构乙。2002年1月,乙与位于上海的丙企业在上海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丙向乙购买货物,买卖合同的价值为50万元;丙先付15。万元的定金,于2002年5月底前丙去大连甲企业处提货,丙见货后3日内付清货款;逾期违约金为标的额的5%。2002年1月21日,丙付了15万元的定金,于2002年5月1日去大连甲处提货时被告知货未准备好,10日内一定交货。5月12日甲再次以未准备好为由推托。据了解得知,甲企业3月初才开始准备生产这批货,丙要想在5月拿到货是不可能的,于是丙向乙提出解除合同。
请就上述内容做以下的分析:
(1)因合同引起的纠纷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2)乙与丙的纠纷能否不诉讼为什么
(3)如果诉讼,诉讼管辖的人民法院是谁
(4)丙提出解除合同有没有法律依据
(5)如果乙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丙的违约责任怎么办为什么
(6)如果丙未造成实际损失,丙可以向乙要求承担多少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答案及解析]
(1)因合同引起的纠纷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选择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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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新达计算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计算机出厂单价为1万元(不含增值税)。2003年1月该公司的购销情况如下: (1)1月5日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采取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给甲公司计算机100台。1月10日计算机公司取得预收货款100万元,并于当日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货物于1月20日发出,1月25日甲公司收到该批货物。 (2)1月6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销售给乙公司计算机100台。1月10日发出货物并于当日办妥托收手续,1月30日收到货款。 (3)1月8日捐赠给丙公司计算机10台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此支付运费2万元,运输单位将发票开具给丙公司,计算机公司已将该发票转交给丙公司。 (4)购进计算机零部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120万元,注明税款 20.4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为购进该批零部件支付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2万元、建设基金1万元、装卸费1万元、保险费1万元。 要求: (1)计算该纳税人2003年1月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 (2)计算机公司于1月10日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不符合规定,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开时间应为哪一天请说明理由。 (3)计算机公司向乙公司销售计算机时,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为哪一天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