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5亿元。自2014以来,甲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
(1)2014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1万股卖出;2015年3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5万股卖出;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14年7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15年2月将其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全部卖出。
(2)监事李某于2014年5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价格购买5万股公司股票,并于2014年10月10日以均价每股16元价格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
(3)公司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8日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900万股,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同年6月,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上述股票,并将其中的600万股转让给公司职工,剩余的300万股拟在2015年11月转让给即将被吸收合并于该公司的另一企业的职工。
(4)2014年4月20日,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出资3亿元购买乙公司的部分设备,用于新产品开发。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董事会决议购买乙公司设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董事会决议购买乙公司设备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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