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2007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00万元,本年利润总额为1 2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当年按税法规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甲公司全年实发下资270万元,经查,甲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30万元为税款滞纳罚金。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2)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00万元。
  (4)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
  要求: 
  (1)计算甲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确认所得税费用、结转所得税和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5)计算年末未分配利润。
  (除“所得税费用”和“应付股利”科目外,其他科目均需要写出二级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1)甲公司的纳税调整数=270-200+30=100(万元)
  甲公司的应交所得税=(1 2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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