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6年7月29日,大华公司会计人员在做账时发现该月由于自己的失误,多向国税局缴纳了增值税69000元,当即与国税局联系要求退还,并要求国税局支付这期间的利息,但遭到了国税局的拒绝,国税局相关办事人员回复说,多缴税款可抵缴下月税款,利息不可能支付。
试问:该国税局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该国税局的做法不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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