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李大妈有三个儿子甲、乙、丙,丈夫去世后,李大妈和甲同住在李大妈与丈夫结婚后修建的房子里。由于甲长期不给生活费,且李大妈经常受到儿媳丁的辱骂,李大妈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每月每人给自己生活费。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仅传唤甲到庭。案件由人民陪审员戊独任审判,在没有书记员的情况下,由戊自审自记。开庭时戊发现该案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取证,遂径行决定改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重新计算。
问题: 本案中法院的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
虽然说简易程序在某种程度上是普通程序的简化,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能随意简化程序。本案存在以下问题:①本案中应当到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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