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甲、乙、丙、丁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联合买卖或者连续买卖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内幕交易的行为。

【参考答案】

错误

(↓↓↓ 点击‘点击查看答案’看答案解析 ↓↓↓)
<上一题 目录 下一题>
热门 试题

判断题
黎某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速记员,2008年该公司就某项重要投资召开股东大会讨论表决,在该公司的重要投资信息公开前,黎某可以建议自己的近亲属买卖该证券,但不得自己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
判断题
根据《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规定,投资者持有发行人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20%后,其所持该发行人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0%时,应按规定进行书面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不得买卖该发行人的股票。
相关试题
  • 董事D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 董事A的提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 董事会会议决定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
  • 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监...
  • 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