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项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于2010年12月签订,合同工期为18个月,合同自2011年1月开始施工,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编制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进度时标网络图(见下图),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该项目的各项工作均按照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且各项工作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相等,即均衡进度。各工作的计划工程量和实际工程量如表1所示。工作D、E、F的实际工作持续时间与计划工作持续时间相同。

合同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综合单价为1000元/m 3 ,按月结算。结算价按项目所在地混凝土结构工程价格指数进行调整,项目实施期间各月的混凝土结构工程价格指数如表2所示。

施工期间,由于建设单位原因使工作H的开始时间比计划的开始时间推迟了一个月,并由于工作H工程量的增加使该工作的工作持续时间延长了一个月。
问题:

计算工作H各月的已完工程计划费用和已完工程实际费用。

【参考答案】

H工作6~9月份每月完成工作量为:5000÷4=1250(m 3 )
H工作6~9月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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