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批木板卖给乙,乙于收到货物后一定期限内付款。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经乙与甲、丙协商同意,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约定,丙以其可转让商标专用权出质为乙担保(已向有关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当乙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丙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依约将木板运送至乙所在地,乙认为木板质量不合标准,要求退货。由于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标的物质量要求,于是甲与乙协商,建议乙改变该批木板的用途,同时向乙承诺适当降低木板的售价。乙同意甲的建议,但要求再延期一个月付款,甲同意了乙的要求。
在此期间甲因资金周转困难,遂要求丙履行担保责任,丙以乙的付款期限未到为由拒绝履行。于是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同时通知了乙、丙。
乙、丁经协商达成协议,乙给丁开出并承兑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到期后,丁持该汇票向银行要求付款,因乙在该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不足银行不予支付。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标的物质量的履行规则
(2)甲、丁之间的合同权利转让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后,丙对甲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是否对丁有效并说明理由。
(4)丁在汇票不获付款后,可以行使何种票据权利行使的程序是什么

【参考答案】

(1)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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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国有工业企业,200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46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38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61万元,营业税1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万元。 (3)营业费用120万元;财务费用28万元;管理费用232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 (4)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其中,向主管部门捐款70万元,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一老年服务机构捐款20万元,向技术监督部门缴纳罚款10万元。 (5)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该企业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①该企业全年实际发放的职3232资总额为32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工资总额为268.8万元,计提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56万元。 ②截止年底,本年已预缴所得税200万元。 ③该企业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该企业对2002年度应纳所得税进行了如下计算,并编制了纳税申报表: 应纳税所得额=4600(产品销售收入)+400(其他业务收入)-3800 (产品销售成本)-14(营业税)-6(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20(营业费用)-28(财务费用)-232(管理费用) -100(营业外支出)+17(联营企业分回利润) =717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717×33%=236.61万元 应补缴所得税=236.61-200=36.61万元 由于该企业发生重大人事变动,直至2003年2月20日,该企业才向税爷机关报送了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要求: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计算200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哪些错误之处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2)调整计算该企业2002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汇算清缴应补缴或退回的税款。 (3)该企业于2003年2月20日进行纳税申报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