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北京市海淀区某机械厂与北京市昌平区某工厂在北京市西城区签订了一份某型号机械的买卖合同,约定机械厂负责将合同所定机械组件送至昌平区某工厂院内,合同总价款230万元分期支付。为了合同的顺利履行,双方同意以协议的方式约定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他们不可以约定哪个法院为发生纠纷后的管辖法院
A.西城区人民法院
B.海淀区人民法院
C.昌平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上一题
目录
下一题>
热门
试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成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非专利技术出资,乙、丙则以现金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经全体股东同意成为新的投资人。但不久发现甲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的实际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此时应当如何处理
A.重新估价并重新确定出资额
B.取消甲的股东资格,其不足部分由乙、丙、丁3人分担
C.由甲补足出资,乙、丙2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D.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丁3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单项选择题
甲与乙的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甲提出书记员丙是乙的大学同学,需要回避。该回避申请应由谁决定
A.审判委员会
B.院长
C.庭长
D.审判长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相关试题
如果丁在向戊背书转让票据权利时,说明只转...
关于乙的转让背书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如果甲已经在美国定居且未应诉,我国人民法...
假设丙作为担保人在汇票上签章时注明“只有...
如果乙于2001年去了英国但尚未定居,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