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上海市政

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6]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盖章)

【参考答案】

标题书写不规范,应做到分行不破词。
(2)主送机关位置不对,主送机关应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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