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王某(男)是一现役军人,2006年6月和张某(女)经人介绍结婚。在结婚前,王某的父母拿出10万元作王某和张某购买住房支付首期款之用(按揭购房),剩余房款由两人婚后共同还贷。婚后,王某和张某因感情基础不牢靠经常发生矛盾,2011年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经查,两人现有财产如下:(1)王某和张某现在居住的房屋一套,房屋合同价为30万元,首付款10万元已付清,剩余未还贷款为12万元;(2)2007年张某的姑妈去世时指明留给张某的汽车一辆,一直由张某的父母使用;(3)2009年王某因公受伤,部队给的医药生活补助费为2万元。王某受伤后由张某一个人照顾。张某同意房屋归王某所有,但要求王某给付一定的补偿费,两人对补偿费的数额发生争议。
问:(1)王某和张某所购买的房屋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张某姑妈所遗留的汽车归谁所有为什么
(3)部队给的医药生活补助费归谁所有为什么

【参考答案】

(1)王某向张某支付4万元房屋折价款;王某独力偿还剩余贷款12万元,还清全部贷款后由王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婚姻法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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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2007年,关乐天因盗窃罪被判入狱3年,此时其子关小鹏刚满周岁,其妻王秀独力抚养幼子,生活十分艰难,周围人都劝其改嫁。不久,迫于经济和舆论的双重压力,王秀向关乐天提出离婚,关乐天同意了。1年后,王秀经人介绍准备再婚,无奈对方不想要孩子,王秀打算把儿子送给别人收养。吴世飞夫妻结婚多年而不孕,得知消息后向王秀表示愿意收养关小鹏。王秀见吴世飞夫妇都是知识分子且确实喜爱关小鹏,便表示同意。为了保险起见,吴世飞夫妇提出公证收养协议。公证处人员告知他们,送养还必须征得关乐天的同意,否则无效。关乐天虽然十分痛苦,但是考虑到孩子需要良好的成长环境,还是在送养协议上签了字。关小鹏遂改名为吴小鹏。出狱后,妻离子散的关乐天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奋发图强,几年后事业略有小成。生活安定后,关乐天越发想念儿子,特别是在经吴世飞夫妇同意和儿子见过几面后。于是,他向吴世飞夫妇提出领回儿子,对这些年他们对关小鹏付出的照顾,他会尽全部力量予以补偿。吴世飞夫妇和吴小鹏早已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一口回绝了关乐天的提议。关乐天思子成疾,遂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吴世飞夫妇和吴小鹏之间的收养关系。 问:(1)关乐天能否请求法院解除吴世飞夫妇和吴小鹏之间的收养关系为什么 (2)关乐天死后,吴小鹏能否根据法定继承取得他的财产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