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企业1999年在中国境内的生产经营所得为500万元,其在某国的分支机构当期取得的应税所得200万元(已折合人民币),其中生产经营所得150万元,该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50万元,该国规定的该项所得税税率为15%。这两项收入已在境外所得国纳税。该企业年终汇算清缴时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为多少

【参考答案】


境外已纳所得税额=150万元×30%+50万元×15%=52.5万元
境内外所得在我国应纳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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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外商投资企业(国家鼓励类)星东有限公司从1994年开始投产,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经营期限为30年。该公司从1995年开始获利,并从当年起享受免、减税待遇。2001年,该公司的税前会计利润为580万元。该公司在欧洲设有一个分公司,2001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已向所在国税务当局缴纳公司所得税54万元。经查,星东公司(总机构)2001年的会计核算资料中,存在下列情况。 (1) “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有全年的交际应酬费36万元。该公司当年的销售收入净额为 3 000万元。 (2) “财务费用”科目中,列有向其他企业拆借资金的利息支出22.5万元。该项借款本金为300万元,利率为9%(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年利率为4.5%),实际借款期为10个月。 (3) “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有对外捐赠款40万元。其中:通过红十字会向某灾区捐款 22万元,直接向某校运动会捐赠18万元。 (4) 年内以机器设备对外投资,账面净值为80万元,投资双方确认的价值为100万元。该公司将账面净值与确认价值的差额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5) 向某关联企业销售一批货物,作价160万元。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正常售价计算,该批货物应作价2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步计算下列问题。 (1) 2001年度星东公司境内业务应纳税所得额。 (2) 2001年度星东公司境外分公司所得税扣除限额与实际可扣税款。 (3) 2001年度星东公司境内、外所得汇总纳税时实际应缴纳的所得税(地方所得税不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