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与乙(17岁)合谋对丙实施抢劫。某日晚,两人以入室盗窃为由要求并不知情的丁为其把风。进入房间后,两人对丙实施暴力要求丙交出3万元钱,在此过程中,乙将丙放在桌子上价值5000元的相机装入口袋。因丙拒不交钱,甲乙便对其拳打脚踢而致其当场死亡,见此情形,二人慌忙逃离现场。事后,乙将相机卖出得款3000元,并向丁谎称卖得2000元,分给丁1000元。 试分析甲、乙、丁三人分别构成的犯罪。

【参考答案】

①甲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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