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甲与乙约定,若甲的儿子通过2000年的大学入学考试,则乙赠与甲一台电脑,后甲的儿子通过了2001年的大学入学考试,甲要求乙履行双方的约定,甲的主张是否可以成立试加以分析。
【参考答案】
该行为是既附条件又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此案中,甲与乙约定,若甲的儿子通过2000年的大学入学考试,乙赠与甲一台电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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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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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消灭的原因的有( )。
A.抵销
B.混同
C.清偿
D.债务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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