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张老太太住在某花园小区的7层。一天晚上,张老太太到天台去收晾晒在外的衣物,当从天台下楼时,楼道里的灯怎么也不亮。张老太太眼前一片漆黑,只好摸索着下楼。结果,不慎从楼梯上摔下,造成两只手小臂骨折,其中右臂粉碎性骨折,左眼挫伤并伴有轻微脑震荡。张老太太认为:自己之所以被严重摔伤,完全是因为楼道灯不亮造成的。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自己全部的医药费,并应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请问:
该物业服务公司是否应对张老太太进行赔偿
【参考答案】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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