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材料:四川省泸州市的蒋某与黄某与1963年5月登记结婚。1996年,黄某与小他近30岁的张某相识后一直在外公开同居。2001年初,黄某因肝癌晚期住院治疗,于同年4月18日立下书面遗嘱,将总额6万元的财产赠与张某,并经过公证。而蒋某和张某在遗产的处理上发生纠纷,张某起诉。法院审理后引用《民法通则》第7条关于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认定遗嘱无效,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通过法律原则的作用分析材料中法院的判决。
(2)通过材料分析道德与法律的相互作用。
【参考答案】
首先申明,这个参考答案代表的是作者本人的观点,就真正的考试来说是不会出这种有争议性的问题,只想借此让各位从枯燥的背诵中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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