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
【参考答案】
正确
(↓↓↓ 点击‘点击查看答案’看答案解析 ↓↓↓)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上一题
目录
下一题>
热门
试题
问答题
东恒股份公司由朱某、胡某两个发起人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40000万元。2010年发生如下事项: (1) 1月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科研部,并根据总经理张某的提名聘任李某为科研部经理;②根据总经理张某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王某的职务,聘任监事赵某兼任财务负责人;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总经理张某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核准。 (2) 1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①2009年税后利润为10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公积金16000万元(以前年度均为盈利),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②选举股东代表朱某、白某和职工代表刘某为新一届的监事会成员;③动用税后利润6000万元和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发行股票溢价收入2000万元,收购本公司股份2400万股,并拟于1年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④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朱某发行股份2000万股。上述向朱某股东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2月1日,发行价格为每股40元,其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每股50元,2月10日发行结束。2010年1月,长江公司、黄河公司同为某公司的子公司,长江公司、黄河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东恒上市公司2%、3%的股份。长江公司、黄河公司在法定期间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东恒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长江公司、黄河公司决定继续对东恒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即向东恒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收购要约期满,长江公司、黄河公司持有东恒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0%,持有其余20%股份的股东要求长江公司、黄河公司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1) 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科研部和聘任科研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 董事会聘任监事赵某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 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 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6)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所用资金和奖励职工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7) 东恒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朱某股东发行的价格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8) 长江公司、黄河公司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简要说明理由。 (9) 收购要约期满后,东恒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还具备上市条件简要说明理由。 (10) 长江公司、黄河公司拒绝收购其余20%股份的做法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点击查看答案
问答题
某家电生产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0月该企业发生以下业务: (1) 外购钢材一批,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100万元、17万元。此外,为购进该批钢材,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上注明的运费8万元、建设基金2万元、装卸费1万元、保险费1万元。该企业将本月外购钢材的40%用于装饰办公楼。 (2) 从德国进口用于生产家电的零部件一批,已验收入库。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关税20万元。 (3)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家电一批,已收到全部货价款(含增值税)234万元,给购货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将“提货单”交给购货方自行提货。10月31日购货方尚未将该批货提走。 (4) 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公司家电一批,货价款(不含增值税)为300万元,另外向买方收取了10万元的手续费。该批家电于10月20日发出并向银行办妥了托收手续,10月31日尚未收到该批货款。 (5) 将自己生产的一批家电无偿赠送老红军,已知该批家电的成本为10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0%。已知:家电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10月1日增值税进项税额期初余额为10万元。 要求:计算10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
点击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正确...
李五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9%的股权,该公司...
某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
某位于经济特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20...
某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10亿元,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