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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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为3.8亿元,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未持有该公司股份)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即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 收购要约期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收购行为完成后,甲、乙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简要说明理由。 (2)收购要约期满后,丁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还具备上市条件简要说明理由。 (3)甲、乙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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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A公司为支付货款,2008年3月1日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取得汇票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其后,E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但E公司在汇票粘单上记载“只有F公司交货后,该汇票才发生背书转让效力”。后F公司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2008年3月25日,C公司持汇票向承兑人甲银行提示承兑,甲银行以A公司未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承兑,且于当日签发拒绝证明。 2008年3月27日,C公司向A、B、D、E、F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E公司背书所附条件是否具有票据上的效力简要说明理由。 (2)D公司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3)C公司向A、B、D、E、F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本案中,C公司可以向哪些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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