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试说明:
(1)本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含义
(2)本条所规定的“归个人使用”的含义
(3)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的,如何处罚
【参考答案】
(1)本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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