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合资企业2002年在国内所得1500000元,在甲、乙两国均有分支机构,若该企业本年度属正常纳税年度,在甲国总所得折合人民币500000元,其中利息10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80000元,税率为20%,生产经营所得320000元,税率40%;在乙国总所得折合人民币400000元,其中股息100000元,转让专有技术100000元,税率10%;生产经营所得200000元,税率3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税收扣除限额,然后计算该合资企业在我国汇总申报所得税数额。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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