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李某是一个从事教育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其除了从事讲课以取得收入以外,还开办了1家负无限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办法)。2005年1月至12月取得以下收入:
(1)每月在某高校讲授英语课4次,每次取得报酬400元。高校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2月份出版了1本考研辅导书,取得稿酬8600元,由于销路好又在4月份加印,并取得加印稿酬5000元。
(3)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如下:
①取得经营收入250000元;
②允许扣除的经营成本120000元;
③允许扣除的销售税金14000元;
④期间费用80000元,其中含广告和业务宣传费6000元;
⑤有雇工10人(经税务机关核实包括李某只有6人),每人月工资1200元,已列支(当地政府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
⑥企业门行申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250000-120000-14000-80000=36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30%-4250=6550(元)
要求:分别计算李某每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并对错误之处进行纠正和处理。

【参考答案】

(1)讲课收入高校未代扣代缴,李某应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①讲课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应该以月为1次计算个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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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县城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9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甲种粮食白酒10吨,每吨含税单价24570元;销售乙种粮食白酒5吨.每吨含税单价22230元;销售丙种粮食白酒20吨,每吨含税单价2106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2)销售散装粮食白酒3吨,每吨含税单价为468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3)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6吨,每吨含税单价2340元,其中外购薯类白酒3吨,每吨含税价117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用于勾兑并销售,货款存入银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于当月申请并通过认证。 (4)用自产甲种粮食白酒10吨,从农民手中换玉米,已经验收入库,开出收购专用发票。 (5)该厂委托某酒厂为其加]二酒精6吨,粮食由委托方提供,发出粮食成本51000元,支付加工费6000元,增值税102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收回的酒精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10吨,每吨含税单位售价35100元,当月全部销售。取得受托方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于当月申请并通过认证。 (6)本厂将自己生产的甲种粮食白酒10吨,3吨用于馈赠,7吨用于职工福利。 (适用消费税税率:粮食白酒为25%;薯类白酒为15%;酒精为5%)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9月份增值税销项税额合计; (2)计算9月份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 (3)计算9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5)计算用自产甲种粮食白酒换取原材料业务应纳的消费税; (6)计算9月份应纳消费税合计; (7)计算9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