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情形中不需回避
A.人民陪审员李某为本案原告的叔叔
B.书记员何某是本案被告某公司的股东
C.审判员宋某为本案原告代理律师的大学同学
D.审判长朱某与本案原告代理人(常在本院办案)刘律师认识,但无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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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单项选择题
在下列案件中,追加当事人的做法正确的是:
A.丙为甲乙间的借贷合同提供保证,没有约定保证的方式,在乙因甲拖延还款而起诉丙时,法院应当将甲追加为共同被告
B.甲和弟弟乙共居祖宅,甲在东屋,乙住西屋,共用天井和厨房。甲和丙结婚后约定财产共有,三年后因感情不和丙向甲提出离婚诉讼,法院追加乙为第三人
C.某网络公司开办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班,该公司聘期了某学校某社团的研究生授课,上课费则由学生寄至该社团的帐户上。后报考学生与网络公司发生纠纷,诉其于法院,法院将某社团列为共同被告
D.某甲在乙个体经营的烤肉馆担任服务员,一次在换火时不慎将顾客丙烫伤。丙向法院起诉乙索赔,法院列甲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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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王某与刘某发生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王某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请问:根据民事诉讼中诉的理论,该诉属于:
A.给付之诉
B.变更之诉
C.确认之诉
D.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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