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甲公司为乙公司加工一套机器设备,乙公司后来发现丙公司的加工价格比甲公司低30%,乙公司遂又与丙公司签订了合同,乙公司通知甲公司不要甲公司继续加工了,甲公司告知乙公司为乙公司加工的设备已完成80%的工作量,而且该设备是根据乙公司的要求定做,甲公司无法将设备转卖,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甲公司将设备加工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给乙公司时,乙公司拒绝受领,甲公司将设备交于公证处提存,甲公司将设备提存后,天气连日干燥,某日突降雷雨,闪电将公证处仓库旁边的枯树点燃,仓库失火,将提存的设备烧毁,但是设备仍存有50%的价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D.乙公司有权随时要求无条件领取残余设备
A.乙公司仍然应向甲公司支付设备价款
B.公证处应赔偿设备损失
C.乙公司仍应支付设备毁损前的提存费用
【参考答案】
A
解析:《合同法》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提存后,提存物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本题中设备由于不可抗力灭失,公证处不负赔偿责任,设备毁损的风险由乙公司承担,乙公司仍应向甲公司支付设备价款,所以A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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